法庭:中大副教授非禮罪上訴失敗

【本報訊】事發時在香港中文大學生物化學系任副教授的郭添德,被指在巴士上摸女乘客手臂及大腿,經審訊後裁定一項非禮罪成,判監十四日,但獲准保釋等候上訴。郭早前在高院提出上訴,法官延至昨日裁決時,認為原審裁判官並無犯錯,駁回他的上訴,並將他即時收監。

五十三歲上訴人郭添德,被控○九年八月三日於101號巴士上非禮當時廿四歲的女事主。上訴人律師早前陳詞指,原審裁判官錯誤裁定女事主及其男友是誠實證人,並指女事主曾發手機短訊給男友,聲稱在巴士上遭非禮,但該短訊後來卻無故被刪除。律師指女事主與男友口供不但不可信,男友更疑蓄意毀滅證據,兩人有妨礙司法公正之嫌。

證供細緻 不似捏造

法官昨判決時指,原審時有證人供稱目睹女事主男友是不小心把短訊刪除,男友更為此感到失望,這些證供均很細緻表達出來,不似捏造。此外,法官又認為原審裁判官在裁決時,已把環境證據及其他證據一併考慮,故認為原審裁決無犯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案件編號:HCMA 41/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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