綁架案女被告改認罪

【本報訊】酒樓集團男少東險遭綁架案經連日審訊後,昨日突然戲劇性終結。女被告楊少英在兩名污點證人出庭作供前,突然改變主意承認一項串謀禁錮罪,將排期與三名早已認罪的同黨一同接受判刑,但日期未定,估計要到六月才能進行。另外,由於被告犯案前已有精神分裂症的病歷數年,故在她收押候判期間,法官先索取其精神科報告。

因本案已交陪審團處理,故無業被告楊少英(五十四歲)雖突然認罪,惟罪成裁決仍要由陪審團處理。法官昨指引陪審團作此項定罪裁決時,亦形容審訊有這樣發展是「反高潮」。

兩同謀做污點證人

被告被控在去年一月某日至三月八日期間,串謀「高佬」潘智豪、「肥仔」蘇俊傑和「阿玲」林賽玲,強行禁錮廿五歲男事主X。庭上透露,潘、蘇、林三人早前已認罪。其中屬情侶的潘、林二人在口供指被告是主謀,惟被告反指林才是案件主腦;另外,潘、蘇兩男原本擔當污點證人指控被告,惟被告突然認罪,二人已毋須作供。

案情指X是某酒樓集團的少東,於宴會部工作,潘、蘇、林則是該酒樓的前任或現任員工。去年三月被告致電X表示欲在酒樓擺婚宴,至同月八日,被告藉詞要X到酒樓樓下的一輛七人車處,協助她攙扶老婦下車。惟X上車後才發現該老婦是男扮女裝的,X最後掙脫下車並報警。警方事後拘捕一眾被告,而其中蘇向警方透露,於大埔沙埔仔村租了一間村屋,原準備用來禁錮X的。

案件編號: HCCC 24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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