翠華改合約 員工收入反跌

【本報訊】勞工處的「縮骨」最低工資參考指引觸發的勞資爭拗遍布不同行業,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代表昨到翠華餐廳集團尖沙咀分店外「踩場」,要求翠華保留有薪休息日及沿用現行年終酬金發放模式。工會指,翠華部分員工早前被要求更改合約,休息日有薪變無薪,即使時薪增加,員工全年收入卻不加反減約百分之六,翠華則解釋員工可選擇不更新合約,昨日更作出年度薪金調整,員工平均加幅達百分之三點九。

根據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提供資料,一名目前月薪八千三百元的翠華樓面侍應,原可享有每月四天有薪休息日,但該樓面日前向工會投訴公司要求她更改合約,薪金改以時薪三十元計算,高於法定最低工資廿八元的要求,每日工時又減少半小時至十小時,但四天有薪休息日變成無薪休息日,年終酬金更分十二個月撥入每月工資。經換算後該樓面在下月生效的新約下,每月薪金連按月年終酬金雖較現時高約二百元,但全年總收入反減少逾六千元。

資方稱可不簽新約

翠華餐廳集團則發聲明,指所有員工可自由選擇是否簽新約,不接納新約員工的薪酬福利將按原合約發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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