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鏹淋主控兩青年囚10載

外籍主控官葉祖耀前年在區域法院處理律師江漢銳涉詐騙案期間,在法院門外遭兇徒淋潑腐蝕液受傷,六名曾參與襲擊或策劃這次事件的男子,早前先後在高院認罪,其中三人昨率先判刑。法官指這是一宗冷血且經精心策劃的襲擊事件,兇徒的目標是要令該詐騙案的主控官受傷,當中更涉及黑社會成分,案情非常嚴重。考慮兩名較年輕被告在案中角色較輕,各判二人入獄十年;另一被告因安排人手犯案,角色較重,須重囚十二年。

三名被告林偉世(廿一歲)、李彥南(十九歲)及賴國樑(卅八歲),承認一項串謀意圖造成身體嚴重受傷而淋潑腐液罪。控罪指,他們於○九年十月廿七日中午在區院門外用腐蝕液襲擊男事主葉祖耀。李及有誤殺案底的林判囚十年,賴則囚十二年。

案情指律師江漢銳涉利用偽造樓契及身份證詐騙銀行逾一千萬元按揭,○九年十月在灣仔區院受審,該案主控官是本案事主葉祖耀(Neil Mitchell)。案發中午,葉出外午膳時,突遭兩漢淋潑黑色液體,該兩男旋即離開,葉不久即感到左臉灼痛,送院後證實是遭淋潑含硫酸液體,而他的左臉及左眼均被灼傷,經治療後幸無造成永久傷殘。

警方同年十二月先後拘捕多人,其中六人承認與襲擊事件有關。其中林及李承認曾在現場把風及被分配紙杯及「污糟水」,林亦有份被安排潑液,李則被安排在法院後面的休憩處守候,但李期間卻睡着,林及李事後獲二千五百元報酬。賴則稱案發前有人叫他找幫手「斬人」,之後他亦曾作中介和安排。

另三被告今判刑

同案另三被告姬錫康(四十四歲)、鄧忠濠(二十九歲)以及馬信益(三十八歲)早前亦認罪,今日判刑。其中姬在警誡下承認案發前兩個月,有人找他協助襲擊一男子。他指稱一面負責安排人手,另一方面也親往現場視察,並曾進入區院的法庭內「點相」,姬聲稱當時該詐騙案的被告江漢銳曾催促他「快點,否則我會坐監」。

案件編號:HCCC 144/2010

Money18免費即秒股票報價網站現推出8升級功能,財經資訊,實時實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