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導遊總工會兩要員簽保

【本報訊】香港旅遊業議會去年開會討論規管一團一導遊,期間香港導遊總工會理事長和另一名理事要求列席被拒,與保安員發生推撞。兩人被控一項普通襲擊罪,原定昨日開審,獲控方不提證供起訴。裁判官准他們各自簽一千五百元,守行為一年。

兩被告為總工會理事長黃嘉毅(卅七歲)和理事曾世平(五十四歲)。案發於去年十二月十四日上午,連同兩名被告的十多人到達旅議會的辦事處,要求在會議中列席,就一團一導遊發言,但遭旅議會總幹事董耀中拒絕。兩名被告下午折返,董仍拒絕讓他們列席,但同意在散會後與他們會面。其後兩名被告與守在會議室門口的保安員發生衝突,令保安員右手受傷。

案件編號:ESCC 68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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