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政府下月一日落實規管發水樓和屏風樓,收緊總樓面面積寬免,但屋宇署推出作業備考,容許發展商本月底前入則若被拒批,可再有六個月時間再入則,免受新例所限。立法會議員對安排非常不滿,認為是為發展商大開方便之門。
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昨在立法會發展事務委員會上稱,為落實規管發水樓和屏風樓,屋宇署就作業備考作技術修訂,並無違背政策精神。不過,議員李永達說,六個月通融期發展商趕搭尾班車,這個改動為發展商大開方便之門,他對此非常不滿,希望屋宇署審批圖則時「揸正來做」。
林鄭月娥稱,每一項重大政策不可能即日去做,要讓受影響人士準備,發展商趕搭尾班車無可厚非。屋宇署副署長林少棠也說:「我們是專業部門,無論尾班車或該六個月期間,批就批,不批就不批。」
委員會同時又討論大、小磨刀洲以南的污泥卸置設施,議員黃容根批評當局無諮詢馬灣漁民,他們強烈反對工程。發展局副秘書長林天星稱非常重視與業界溝通,有向漁業諮詢委員會解釋工程,若馬灣漁場有死魚,當局會派專家到場視察。
此外,樓宇更新大行動有四十八宗違規個案,發展局首席助理秘書長杜永恒解釋,很多均為無心之失,業主立案法團未有跟隨嚴謹步驟去做,需要當局提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