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處前日推出的最低工資《僱主及僱員參考指引》,被批評是變相教唆僱主規避法例要求,針對九個薪酬結構較複雜行業而制訂的行業指引,更可能有近半無法趕及於五月一日條例實施前出台,令有關行業的僱主及僱員無所適從,亦變相令有關僱主「有多啲時間做手腳」。有市民致電電台批評勞工處處長卓永興好似「火星嚟」,玩殘基層勞工。
據了解,九個行業指引有四至五個將於日內定出擬稿,估計物業管理會是首批完成擬稿的行業,其近半行業至今仍未與勞工處開會商討指引事宜,個別更延至六月才開會。
香港物業管理及保安職工總會組織幹事李凱表示,本月初曾召開三方小組會議商討,另於下月初與物業管理公司開會協商,在新投標時將「飯鐘」及休息日受薪處理。不過,他擔心當局日前推出的一般性指引例子「模棱兩可」,沒有訂明「飯鐘」及休息日應否有薪,反引伸更多誤會,令本身願意提供有薪「飯鐘」及休息日的僱主,在參考指引後認為「可以唔計」。
多個行業的三方小組成員均表示未有開會討論,飲食及酒店業職工總會組織幹事胡穗珊直指,原訂於四月的會期推遲至六月,估計五月一日前飲食業行業指引無法出台,令僱主「有多啲時間做手腳」。香港百貨商業僱員總會常務理事鄭乃恩亦說,當局曾於一月份收集意見,但「之後冇咗下文」。勞工處表示,已諮詢不同團體意見,會全速制訂行業指引。
多名市民昨日致電電台,對港府處理最低工資的手法表示不滿。簡先生形容最低工資「係當年強積金的翻版」,條例實行後「飯鐘同休息日會全部冇晒,最多咪叫你簽過份合約,唔簽咪一個月通知囉。表面上廿八蚊幾好,但福利唔計,即係比以前差咗,最慘嘅係最低下階層。」岑先生亦說:「好想問(勞工處)處長(卓永興)做緊乜,佢好似火星嚟咁,點解要搞到咁複雜,玩到我哋咁慘!」
勞工處助理處長李寶儀在電台回應表示,如僱主在最低工資實施後,支付予員工的工資較合約列明的少,會被視為沒有履行僱傭合約及欠薪處理。
另外,政府第一標準薪級員工總會主席葉蔭德表示,有二萬五千名公務員是以淨工作時數計算,沒有有薪午膳時間,已要求局方改善,會視乎局方回應再決定是否採取下一步行動。公務員事務局發言人指,有關職系中最低薪的二級工人,月薪亦達九千零三十五元,屋邨助理亦有九千六百二十元,最低工資實施不會損害他們的利益。發言人又指,如員工要在用膳時間工作,會獲得補假或逾時工作津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