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資齊炮轟:公布得太遲

【本報訊】最低工資法例參考指引仍未就最具爭議的「飯鐘」及休息日是否有薪訂出方案,有立法會議員力斥,有關指引是偏幫商界,教唆僱主取消飯鐘及有薪休息日。「如果當初係勞資雙方傾得掂,就唔使最低工資啦!」多個僱主團體亦批評,現時才公布指引時間太短,又指單靠勞資雙方自行協定「飯鐘」及休息日是否有薪,勢必影響勞資關係。

「鑽空子」感到憤怒

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批評,政府昨日公布的最低工資法指引是偏幫資方,教唆僱主取消飯鐘及休息日:「你(政府)指引寫明僱主可以視乎能力問題去畀飯鐘同休息日,咁咪即係教佢哋唔畀!」他要求政府盡快將用膳時間及休息日定為有薪,保障勞工權益。

工聯會立法會議員葉偉明亦批評,政府未就休息日及用膳時間訂明是否有薪,會在最低工資實施後初期造成混亂,影響勞資關係。

勞聯社會事務主任林振昇表示,對僱主利用指引「鑽空子」感到憤怒,該會堅持反對資方透過扣減福利,例如無薪用膳時間及休息日,來抵銷最低工資實施後的額外成本。他又要求勞工處加強執法,確保最低工資能落實。

香港工業總會認為,政府昨日才公布最低工資法指引,時間實在太遲,不少僱主因政府當初未有解釋清楚而大失預算,又指如企業不將最低工資實施後的成本轉嫁消費者,將會結業。香港總商會亦言,日後將會以每月廿六個工作天計算員工薪酬,否則可能引起成本上升而導致結業,變相呼籲商界不要將每月四天的休息日列為有薪。

香港餐飲聯業協會會長黃家和稱,政府未有訂明「飯鐘」及休息日是否有薪,單靠勞資雙方自行協定可能「傾唔掂數」,擔心最低工資實施後會引起許多不必要爭拗,影響勞資和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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