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警方接報調查一宗六十五歲男子疑非禮十歲親女的案件期間,該男子的妻子態度不合作,最後調查發現男子涉嫌強姦女兒,事後被控一項強姦罪,昨解往荃灣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法庭將案押後至四月廿一日轉往屯門法院再訊,期間警方繼續調查案件和索取法律意見,被告收押懲教署看管。
六十五歲男被告報稱無業,被控在去年三月至七月十六日期間,於屯門一公屋單位內強姦一名女童。控方昨庭上透露事主是被告的女兒,○○年在內地出生,之後移居香港。辯方以一千元替被告申請擔保,並透露被告現時不是和妻子及女兒同住,惟裁判官最終否決申請。據悉,女事主向母親投訴在案發期間遭被告非禮,警方調查時被告妻子卻不合作,最終警方發現被告涉強姦女兒。
案件編號:TWCC 809/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