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積塵病補償金13年無增

【本報訊】長期在沙塵滾滾的地盤工作的建築老工人,患上肺積塵病後喪失部分工作能力。根據勞工補償法例,這些患病工人每月獲三千多元補償款額,但街坊工友服務處與肺積塵互助會昨批評,條例自九八年修訂至今已十三年,期間通脹嚴重,消費物價指數升幅已逾一成三,負責監管賠償的基金會卻從沒調整或檢討痛苦補償及醫療費金額。有患者失業後只能靠補償金額過活,現時百物騰貴,生活更艱難。

促醫療費每日250元

按《肺塵埃沉着病及間皮瘤(補償)條例》,患者可於肺塵埃沉着病補償基金委員會監管下,獲得每月三千一百八十元補償及每日二百元的醫療費用。由患者組成的肺積塵互助會共有二千多名會員,他們指出,基金會九八年至今沒有調整過補償金額。同期,綜合消費物價指數升幅不斷上升,每月三千餘元難以保障這批患病工人的生活。他們多次要求會見基金會商討調整款額不果,遂向立法會議員梁耀忠求助。

梁耀忠說,基金會不應該在每年有四千萬至五千萬元收入,十二億元盈餘的狀況下,仍拒絕提升補償金額。他要求基金會每年檢討一次,並將醫療費增至每日二百五十元。

六十四歲的退休建築工人徐潤祥因與成年子女同住,未能申請綜援,亦未夠年齡領取生果金,故每月僅靠三千多元補償金過生活,但因病經常氣促要求醫,物價又不斷升,令費用所剩無幾,期望基金會盡快按通脹調整補償金額。

勞工處回應指,當局每兩年檢討相關條例的補償金額,醫療費則參照公立醫院收費作調整。該處即將對條例的補償金額展開另一次檢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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