僱主聯會畀橋 減飯鐘薪假

【本報訊】大家樂早前因應最低工資實施扣減員工飯鐘錢,引發勞工界及各黨派狂轟,甚至發動集體罷食行動,終迫使大家樂收回成命。不過,本港最大僱主團體、大家樂主席陳裕光擔任理事的香港僱主聯合會,不但未有吸取教訓,還「變本加厲」在報章刊登廣告,公開教導僱主「走法律罅」規避最低工資影響,包括透過修改削減員工的用膳時間及休息日時薪。勞工界一致強烈譴責,批評聯會為「無良僱主學堂」,教唆僱主剝削員工福利。

建議審視員工合約

僱主聯會昨以「最低工資-給僱主的建議」為題刊登廣告,舉例一名月薪五千七百九十六元的僱員,在三十一日的月份中每天工作九小時,每月工作二十三天計算,如最低工資將休息日及用膳時間包括在內,僱主需額外補貼二千六百六十元,該僱員的月薪便達八千四百五十六元,時薪接近四十一元。聯會相信這並非法例原意,故建議僱主在五月一日前,審視月薪制員工合約,用膳時間及休息日不作受薪處理。不過會方亦提及,僱主不應扣減僱員每月的工資水平。

聯會的建議引起勞工團體猛烈炮轟,工聯會近三十人昨日隨即到聯會辦公室及勞工處抗議,批評聯會剝削工人利益。

立法會議員葉偉明要求聯會撤回廣告,又批評政府就最低工資的指引遲遲未出台,「政府無能,僱主無良,員工無助」。職工盟議員李卓人狠批聯會成為「無良僱主學堂」,帶頭破壞商界尊重法治及合約的精神,會考慮建議為保安行業先行制訂標準合約,列明飯鐘及休息日有薪。

團體狠批教唆可恥

勞聯副主席吳慧儀亦指聯會說法誤導,勞工處的指引並沒有指明休息日及用膳時間需以最低工資水平計算,批評聯會不道義。清潔服務業職工會組織幹事李劍曼斥聯會做法可恥,是以大壓細。

十多個勞工團體組織成有薪用膳時間關注組,不滿聯會公然教唆僱主修訂合約,認為休息日及飯鐘有薪屬合理。

僱主聯會主席陳祖澤否認作出教唆,「教唆係教人做壞事,我哋只係講事實畀大家聽」。總裁龐維仁則指,修訂僱傭合約由雙方共同商討,相信僱員不會因為受壓,而同意減飯鐘錢。

勞工處表示,如僱主和僱員對現有僱傭條件有不同理解,如用膳時間或休息日是否有薪等,勞資雙方應釐清現有合約不清晰的條款,過程中僱主應充分諮詢僱員,透過溝通及協商尋求共識。勞工及福利局表示,目前已密鑼緊鼓制訂有關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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