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康文署開放舞台 街頭藝人唔玩

「開放舞台」不開放?香港向被戲謔為「文化沙漠」,有藝術表演者在街頭演出時被控阻街,為擺脫污名,港府急為事件降溫,去年中推出為期半年的「開放舞台」試驗計劃,開放香港文化中心、沙田大會堂及葵青劇院的空地予演藝人士展才華,再獲延期半年。惟計劃綁手綁腳,既要預先審閱內容,又限制表演人數,更嚴禁表演期間在旁擺放予觀眾索取的唱碟。不少街頭表演藝人直言寧做「走鬼」表演,也不會申請這種阻礙藝術發揮的表演場地,更質疑計劃只以試驗形式進行,反映康文署毫不重視街頭表演藝術。

在假日傍晚,香港文化中心外刮起大風,一名男子對着大海自彈自唱,在結他聲伴奏下,唱出一首又一首動人歌曲。歌聲吸引了十多名市民駐足觀賞,更有加拿大、北京的旅客圍觀,邊看邊打拍子。這個街頭表演地,其實是康樂及文化事務署其中一個「開放舞台」試驗計劃的試點。

康文署於去年七月推出為期半年的「開放舞台」試驗計劃,開放香港文化中心、沙田大會堂及葵青劇院的戶外廣場,讓藝術愛好者通過試演後,在星期六、日或公眾假期表演。署方並在去年十二月宣布,延長該計劃半年。不過,對於藝術愛好者來說,這個「喜訊」似乎不太令人受落。

限制表演人數內容

「我唱埋呢次都唔會再申請㗎啦﹗」過去在旺角行人專用區表演而唱出名堂的街頭藝人羅金榮,因當區丐幫橫行,故欲透過「開放舞台」計劃申請在文化中心戶外場地表演。他於今年一月中旬已向有關部門遞交申請表,至農曆新年後才獲試演的機會,評判包括區議員、文化中心代表及藝術文化界中人。根據程序,每次表演,演出者不可超過八人,一旦通過試演,表演者的表演內容不能更改,同一套表演毋須再次申請,可繼續與表演場地安排演出時間。

雖然新一輪試驗計劃已放寬表演者可收取賞金,惟羅金榮仍感到「綁手綁腳」。他嘆道,在旺角街頭表演時,現場會擺放供索取的唱碟,並讓觀眾「隨緣樂助」。不過在「開放舞台」計劃內,除表演以外,當局不允許有其他物品予觀眾索取,連介紹自己的宣傳單張亦不可以張貼。他稱,過去更有觀眾即場向場地職員反映,為何事前沒有該表演節目的宣傳內容,只能從告示板上看到其獲邀演出的來信,「觀眾都覺得浪費咗我呢個表演者」。

僅三地點 流於形式化

根據康文署統計,去年七至十二月期間,署方共收到三十七個「開放舞台」的申請,其中二十個個人或小組表演團體通過試演評核。三個場地共舉行了九十次演出,其中文化中心佔五十六次、沙田大會堂二十六次和葵青劇院八次。

「試驗計劃係應該大膽啲,咁綁手綁腳嘅計劃再試落去,成效都唔會太大。」有多年籌辦戶外演出經驗的音樂家龔志成擔心,「開放舞台」計劃會流於「門面」,只在三個地點提供三個「四方框」供演出者表演,加上計劃太保守,難以為街頭藝術開展更多的可能性。他又擔心,由區議會、場地職員及文化藝術界組成的委員會以行政主導,阻礙藝術文化的推廣。

好戲量藝術總監楊秉基直言,因該計劃「唔夠開放」,所以寧選擇在旺角或銅鑼灣等相對開放的空間繼續表演。他指,劇團的演出大都回應社會實況,作出即時互動,若表演要先通過試演,「等佢審完都過氣啦!」他亦擔心,此計劃流於形式化,政府會以不同的藉口將計劃不停「試驗」下去。

就「開放舞台」計劃,康文署發言人表示,署方在試驗計劃期間與表演者及專責小組成員保持溝通和聽取意見,將會在今年六月三十日計劃結束後,全面檢討計劃成效,釐定未來方向。

圖/文﹕張美琪、馮溢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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