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婦被控李嘉誠宅門外刑毀

【本報訊】四十六歲離婚婦人梁寧殷在今年一月十五日,到長實集團主席李嘉誠位於壽山村道的住所求見不遂,涉嫌蓄意毀壞住所大門外的兩盞燈和一個門鐘,事後被控一項刑事毀壞罪。

案件昨於東區法院再提訊,被告否認控罪,案件押後五月九日開審,被告繼續獲准保釋。

控方庭上指將傳召三名證人,而首名證人是說尼泊爾話,另有被告的警誡供詞。裁判官向辯方查問被告會否去見精神科醫生,辯方回應指,被告答應會繼續到精神科覆診。

案件編號:ESCC 223/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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