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人大政府工作報告提出,各級領導幹部要堅決執行關於報告個人經濟和財產,包括收入、住房、投資,以及配偶子女從業等重大事項的規定,並自覺接受紀檢部門監督。民眾殷切盼望,有「陽光法案」之稱的官員財產公示再遇滑鐵盧。
相關措施中唯一新意是,今年首次引入對「裸官」進行登記管理。「裸官」者,配偶家眷已移居國外,自己留在國內搵食的官員。如今內地官場「十裸九貪」,涉及原鐵道部部長劉志軍貪腐案,據報海外資產多達二十八億美元的鐵道部運輸局原局長張曙光便是典型。
中共鐵腕反貪以息民怨的決心毋庸置疑,但只要求官員接受紀檢部門監督,而不是透過公開財產,由輿論和百姓監督的做法,卻大有商榷餘地。此舉只會予百姓以「官官相護」的口實,徒添民眾對政府的不信任,同時也可能淪為政治鬥爭的工具。
以劉志軍案為例,有關其涉及巨貪的說法坊間已流傳了一兩年,估計紀檢部門也早已經盯上他,要不是這次北非發生反政府浪潮,北京擔心波及中國,令社會的不滿情緒失控,劉志軍恐怕仍在部長位置上繼續撈錢。若一早將官員收入置於陽光下,劉、張二人能有機會斂財數十億?老百姓會對高鐵安全如此沒有信心嗎?
內地近日一項針對青年的調查顯示,近七成受訪者表示想當領導,年輕人「官欲熏心」讓人擔憂。若繼續為官員提供「太陽傘」,貪官自有後來人將成為國人永遠的噩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