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指為「千面騙子」的王志剛因曾在機場管理局首席資訊總監黎邦翹嫁女婚宴上,聲稱有抽獎而騙賓客科款而判囚;惟出獄後他未有改過,更藉潮物iPhone渴市而以新手法再行騙,自製泥膠物充當iPhone售予二手電話商騙款十六萬元。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裁定串謀詐欺等罪成立,被判入獄廿二個月,同案女被告則判囚一年。
報稱商人的男被告王志剛(卅六歲),昨在庭上被揭案底纍纍,指他在九七年十一月因搶劫罪在高院判囚六年八個月、○五年因普通襲擊罪罰款三千元並要賠償事主五百元、及在○八年十二月因在他人婚禮上騙賓客科款一百元,被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和拒捕等罪判囚半年。
裁判官判刑時指,男被告窺準二手電話商人不欲拆掉iPhone的包裝膠套以能賣得好價錢,遂以泥膠iPhone作非法勾當獲利。基於控方證人誠實可靠,相反辯方版本並不可信,裁定男被告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串謀詐欺和襲警共三罪成立,連同他早前承認的兩項管有虛假文書罪,判他入獄共廿二個月。裁判官又指眾事主在案中損失共十六萬元,惟男被告不擬還款。
而報稱侍應的女被告潘令平(卅六歲),早前承認一項串謀詐騙罪,裁判官判刑指女被告案中角色與男被告等同,但考慮她認罪,酌量減刑後判囚一年。
辯方求情指,男被告已婚及育有一女,其妻因丈夫還押,需當售貨員和領綜援維生。男被告早前承認管有虛假巴士職員證,辯方指他曾當巴士司機,令他感到非常光榮,後因扣滿分被解僱,加上他是「巴士迷」才以假的職員證作紀念。而女被告已婚及育一子,她在案中負責協助包裝假iPhone,犯案只因幫補家計。
案情指去年四月十三日至五月十八日期間,男被告在屯門市廣場和銅鑼灣廣場,分別出售十部和廿一部裝有白色泥膠物體的假iPhone。在五月十八日男被告致電其中一名二手電話商聲稱再有iPhone出售時,警方遂在現場埋伏,趁男被告露面交易時將他拘捕,女被告稍後亦被捕。警方其後在男被告身上搜出假九巴職員證,他被帶返警署後還襲擊警員。
案件編號:KCCC 5450/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