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陳振聰在鳴冤信中自爆上訴之路荊棘滿途,連尋找大狀都難。他稱在上訴庭駁回其上訴後,他接觸過的資深大狀都不肯代表他向終審法院上訴,而律政司更打算阻撓他向終院提出上訴及拖延有關上訴程序,令他十分失望。
陳振聰信中向全體立法會議員表白說:「自從上訴庭在二月十四日作出裁決後,我不斷透過侯劉李楊律師行接觸多位資深大律師,安排上訴終審法院,希望為自己討回公道,洗去冤情,但很可惜,他們都一一婉拒我,令我十分失望。」
另外,陳振聰若想向終院上訴,要先取得上訴許可。他打算以他所爭奪的遺產總值超過一百萬元為理由,要求透過當然權利提出上訴,自動取得上訴許可,華懋慈善基金已經同意他有當然上訴權利,但律政司卻不同意。
律政司認為,○六年遺囑即使最終獲判有效,華懋仍會就解釋○六年遺囑提出爭議,陳振聰就算勝訴,也未必會獲得全部龔如心遺產,故他所爭奪的遺產總值未必一定超過一百萬元,律政司因此不同意他有當然上訴權利,但會對此保持中立。陳振聰指,律政司理據薄弱,除了拖延整個上訴程序外,一點意義也沒有。
對於陳振聰指被多位資深大律師婉拒,大律師陸偉雄表示未有聽聞,他指若當事人找不到本地大律師,可委託英國御用大律師,若有理據,律師很少不接辦案件。本報向資深大律師清洪查詢,他說:「陳振聰無搵過我!」
另外,民主黨立法會議員甘乃威表示,已收到陳振聰向全體立法會議員提交的文件,認為陳氏可透過立法會的申訴渠道反映問題,也可以直接聯絡他,以便提供協助。甘稱,雖然法庭曾就案件作出裁決,但陳振聰作為他的選民,又向立法會提出申訴,故此希望向陳氏了解清楚具體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