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跟蹤少女壓胸 港大生社服

【本報訊】香港大學一年級男生聲稱受酒精影響,去年十一月十九日晚,尾隨一少女返回藍田德田邨,在走廊向她從後箍頸壓胸、掩口,及以鎖匙尖端指着她的俏臉,恐嚇會「刮花你塊臉」,少女掙扎後報警揭發事件。涉案港大生早前承認非禮罪,昨在觀塘法院獲輕判二百四十小時社會服務令。

二十一歲男被告黃逸豪,其代表律師求情時指,被告已深感懊悔,他經還押後已明白事件的嚴重性,並獲得家人支持,其校亦會提供心理輔導,希望法庭輕判。

案件編號:KTCC 759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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