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積金慘變強迫金

【本報訊】本港強積金制度實施逾十年一直遭人詬病,但積金局早前仍建議提高僱員供款入息上限至三萬元,有團體批評此舉將令四十八萬打工仔被迫增加供款額至每月三千元,要求政府否決。

獅子山學會行政總監王弼斥強積金形同「強迫金」,他估計一名月入二萬元的打工仔每月個人薪俸稅為八百七十元,但強積金供款卻多達二千元;如政府通過調高供款人入息上限,只會「明益」基金管理人每月收多七百萬元,更擔心有僱主以增加供款額為藉口拒絕加薪,令僱員百上加斤,促請政府否決建議。

不斷被高昂手續費蠶食

他又批評市民的供款多年來不斷被高昂的手續費蠶食,現時強積金每年平均管理費為供款額百分之二,較私人市場高七至九成。他促請當局盡快恢復討論強積金半自由行,讓僱員自行選擇基金管理人,同時准許強積金自由化,讓市民可選擇提早提取款項解決燃眉之急,毋須等到六十五歲。

積金局重申,去年根據《強積金條例》對最低及最高供款入息水平進行檢討,考慮調整最低入息水平至五千五百元,而最高入息水平可考慮調高至三萬元,檢討報告已經提交政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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