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自導劫金 六福店員監27月

【本報訊】六福珠寶金行兩名男售貨員自導自演「劫金記」,案中主腦主動策劃兼教同黨偽裝被劫總值卅萬元的金飾及處理工具,昨在區域法院被裁定串謀盜竊及誤導警員罪成。法官昨判刑直指他身為六福僱員,違反對公司的誠信自編劫金案,一手策劃兼虛報打劫以誤導警方,判他入獄廿七個月。

另一被告入獄13月

廿五歲被告甘銘軒,與早前認罪的被告關仲廷同被控一項串謀盜竊罪,控罪指二人於去年三月廿七至廿九日期間,串謀在旺角港鐵站A1出口盜取卅一點四両屬六福珠寶的金飾。關早前認罪,被判囚十三個月。

案件編號:DCCC 105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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