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禁變相公投一味拖

立法會明日恢復二讀修改二○一二年特首及立法會選舉方法的草案,新增五個由全港單一大選區選出的超級區議會議席,這些超級議員只要有一人辭職需要補選,即能引發全港「變相公投」。不過,根據港府提交立法會的更新版立法議案,有關禁止議員濫用辭職及補選機制發動「變相公投」的立法,在本立法年度完結前都無法出台,原因是當局仍未能解決一些技術及法律問題,擔心法案會被人提出司法覆核。建制派批評港府不負責任,要求加快立法。

五名公民黨及社民連立法會議員去年透過集體辭職再參加補選,發動「變相公投」,被轟違反《基本法》及浪費公帑,港府事後承諾盡快研究修例,杜絕鬧劇重演。

港府日前向立法會提交二○一○至一一年度更新版立法議案,除早已定於下半個年度首讀的十三條法案,還新增了四條法案,其中兩條由政制及內地事務局負責,包括有關改善私隱條例運作的《個人資料(私隱)(修訂)條例草案》,以及為立法會、區議會及村代表選舉引入選舉呈請上訴機制的《二○一一年選舉安排(雜項條文)條例草案》,惟不見有關杜絕「變相公投」的立法。

另外兩條新法案,包括強制公共小巴加裝車速限制器及行駛記錄儀的《二○一一年道路交通(修訂)(第二號)條例草案》,以及有關病人授權他人決定治療方法的《持久授權書(修訂)條例草案》。

未能解決技術及法律問題

據了解,政制局仍未能解決立法涉及的技術及法律問題,如單純禁止議員辭職後再參選,政黨仍可透過改派其他黨員參選,達致「變相公投」效果。

若效法港區人大代表選舉的遞補機制,即由上次選舉中最高得票的落選候選人自動填補空缺,完全毋須舉行補選,則會產生其他難以控制的法律及政治問題,例如最高得票的落選候選人在選舉後爆出醜聞甚至犯法坐牢、他本人拒絕遞補,以及會否有政黨為了協助僅僅落選的第二梯上位,而故意安排年邁的黨員辭職讓其遞補等。

憂違基本法 遭提司法覆核

最重要的是,兩套方案都有可能違反《基本法》第二十六條中香港永久性居民享有選舉權及被選舉權的規定,預計肯定會被人司法覆核,因此必須從長計議。

一直跟進有關問題的工聯會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當局不負責任,令有關立法一拖再拖。

他強調,將來只要有一名超級議員,即能引發全港「變相公投」,比過往更危險,港府必須盡快修例避免鬧劇重演。

記者王國基

Money18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