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詞有理:貪官最怕遇到賊

一物治一物,糯米治木蝨。貪官天不怕,地不怕,最怕甚麼?最怕家中遇賊。

廣東省茂名市原市委書記羅蔭國涉嫌貪污被捕,調查人員在其辦公室和家中搜出近一千萬元人民幣現鈔、百多幅名貴字畫及十多隻名貴手錶等大量財物。試想想,如果小偷或劫匪懂得光顧這位書記大人的官邸,豈不是滿載而歸?

最妙的是,貪官即使被偷被搶,也只能啞巴吃黃連,有苦自己知,因為一聲張反而露餡,隨時因小失大,連烏紗帽也不保。難怪有人說,這年頭劫銀行不如劫貪官,劫銀行罪大惡極,而且風險極高,劫貪官本小利大,而且容易脫身。

說來貪官的日子也並不怎麼好過,整天提心吊膽,既怕東窗事發,又怕家中遇賊,縱使有萬貫家財,也未必有福享受,反而還要為如何收藏這些見不得光的財產而傷透腦筋。茂名這位貪官將贓款收藏在家中和辦公室,可以說是最笨的辦法,調查人員一搜就全部曝光,想賴也賴不掉。還是重慶大貪官文強比較高明,他將二千萬元現金用油紙包好藏在魚塘裏面,神不知鬼不覺,要不是她老婆沉不住氣主動招認,這筆巨款現在也許還在魚塘底下藏着。

禮失求諸野,古代俠客劫富濟貧,贏得老百姓的普遍尊敬,說不定這個行當很快又會在神州大地重現,只不過改為劫貪濟貧而已。正如太史公司馬遷所說:「要以功見言信,俠客之義又曷可少哉。」劫貪官濟貧民,替天行道,誰曰不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