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利用少年販毒 青年加刑五成

【本報訊】十九歲無業青年受毒販指示,租屋存放可卡因,警員接獲線報到場埋伏,趁一名十五歲雙失少年奉召到單位提貨時,同時將兩人拘捕。兩名被告昨於高院承認販毒罪,十五歲被告被判監六年五個月;十九歲被告則因利用未成年人士販毒,被法官下令加刑五成,重判入獄十二年七個月。

案情指,去年八月十日上午,警方在沙田圍村監視一間村屋,發現十九歲首被告陳嘉成入屋後,出來時將一個膠袋交給十五歲黃姓次被告,遂上前將兩人拘捕,並當場在膠袋搜出十包共重一百一十一克的毒品可卡因。另外,警方亦分別在首被告的褲袋和單位內,找到一百一十二克及一百一十七克可卡因。涉案毒品總值五十萬元。

少年事成可獲二千元

首被告供稱在案發前一日收到指示,將涉案毒品存放在單位,再把部分交給次被告,以獲取一千元報酬。次被告承認被人招攬,準備把毒品帶往尖沙咀,事成可得二千元酬勞。

首被告事後被控三項販毒罪,次被告則被控一項販毒罪,兩人昨日認罪。法官判刑時表示,要判處兩名年輕被告長期監禁,他亦感到心痛,但法庭要警惕年輕人不可以身試法。

案件編號: HCCC 405/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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