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公司唔告人想留一線

【本報訊】前後兩次入稟,賭王何鴻燊的目標雖然同樣是要求家人歸還資產,但是有法律界人士分析,今次入稟主要針對何超瓊及何超鳳二人,是更深思熟慮的決定,希望可集中火力向「核心」發炮,而何家二三房其他家庭成員不再以個人名義被控,明顯是賭王想留一線,不欲各家人因今次爭產風波上身而名譽受損。

責任局限投資資本

法律界人士陸偉雄指出,以個人身份或公司身份被控,主要分別是對有關人士的長遠影響,他指一間公司即使敗訴,亦只是公司以法人身份承受後果,其持有人的責任只局限於投資在該公司的資本,有關人士更可派公司代表上庭。

以賭王今次入稟為例,不點名者能夠避免直接與賭王一方對簿公堂;反觀有關人士若直接成為被告,一旦敗訴可被申請破產,對他日後生活及擔任公司董事均會造成極大掣肘。

律師馬華潤亦稱,今次入稟的內容較上次更詳細,特別的地方是第五被告、即Lanceford,其所持有澳門娛樂公司的股份都要歸還何鴻燊,顯示這份入稟狀比上一次更進取,要求也更加多。他又指,與第一次入稟相同,訴訟的關鍵要看何鴻燊最初簽署股份轉讓文件時有否被誤導,以及他日聆訊展開時,何鴻燊一方能否證明這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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