強迫購物禁不止 放任自流是禍根

初三赤口,惡導遊阿珍事件又再翻版,果然應節。一個內地旅遊團被帶往土瓜灣珠寶店購物,有團員不滿被強迫購物,「罷買」返回旅遊巴,遭女導遊辱罵是「狗」,並恐嚇「不購物就返不到深圳」,引發雙方口角,繼而大打出手,結果兩敗俱傷,四人被捕,香港「購物天堂」形象再次蒙羞。

這個四十三人的旅行團,是由深圳出發來港,涉案安徽團員在深圳報團時曾再三詢問是否以購物為主,旅行社在收據上列明不會強迫購物。然而,到達首站旺角,旅行團就被安排在珠寶店購物。前天夜遊海洋公園時,團員亦因小故與導遊發生摩擦,並一度驚動警察到場調解,可見雙方早已結下芥蒂,昨日再次安排購物時終於演變成衝突。

這是一個似曾相識的故事,旅行社先以欺騙手段引誘內地客報團,抵港後就被痛宰。不同的是,以往內地旅客被騙捱宰時,出於人在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的心理,大都選擇忍氣吞聲,或者只是偷偷攝下受辱片段,今次爆發嚴重肢體衝突,說明了一個道理,即使是羊牯,也有忍無可忍的時候。可以料見,隨着內地旅客維權意識的上漲,因強迫購物而引發的衝突將沒完沒了,香港將永無寧日。

值得注意的是,涉案女導遊曾多次遭內地旅客投訴,在業內堪稱與一罵成名的惡導遊阿珍齊名。涉案旅行社同樣名聲不佳,曾多次被內地旅客投訴。本港旅遊業議會亦承認,該旅行社曾被投訴及被議會罰款。然而,就是這樣一間屢被投訴的旅行社及惡名遠播的導遊,竟然還可以繼續在業內生存,還可以撈得風生水起,這說明甚麼問題呢?

自去年發生阿珍事件後,旅遊業議會為挽回影響,一度對阿珍施以釘牌的處罰,然而阿珍上訴後便獲寬大處理,改判停牌六個月,等同放生。另一方面,旅遊業議會以加強對入境內地旅行團服務的規管為名,煞有介事地推出「十招」,包括「一團一導遊」,以及對犯規導遊實行「記分制」,以防範「刀手」宰客。有關制度於本月一日正式實施。然而,在今次事件中,最初接團的是一名導遊,而負責購物的則是另一名導遊,正是後者引發今次衝突,顯然有違反「一團一導遊」之嫌,足證所謂「十招」形同虛設。雖然旅議會要求涉案旅行社提交報告,但事件能否得到公正處理,很成疑問。

事實上,輿論一直質疑目前旅遊業的自我規管方式是「自己人管自己人」,難免會出現包庇護短的情況。立法會議員曾建議當局立法規管旅遊業,並效法內地、澳門及新加坡等地的做法,成立旅遊局或相關機構,以改變目前旅遊業一盤散沙、各自為政的狀況。然而,當局卻以旅遊業有其獨特運作及操作模式為由,拒絕將旅遊業納入監管,實質就是借自由市場之名推卸監管責任,繼續對旅遊業放任自流。

在本港四大傳統經濟支柱中,目前只剩下金融業及旅遊業尚可勉力支撐,金融業有專門機構負責監管,為甚麼當局不一視同仁,成立相關部門監管旅遊業呢?反過來說,如果各行各業都自我規管,自生自滅,港府還有甚麼存在的必要呢?高官有甚麼理由領取世界一流的薪酬呢?

本港旅遊業亂象紛呈,醜聞不斷,固然與業內良莠不齊、競爭激烈有關,根本原因是港府施政無能,推卸責任,抱着得過且過的心態胡混度日。種瓜得瓜,種豆得豆,在內地旅客已佔本港市場大半邊天的情況下,港府縱容旅遊業界繼續殺雞取卵、竭澤而漁,無異飲鴆止渴,自取滅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