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預先包裝食品須符標籤法

灣仔一帶有不少出售糖冬瓜、糖蓮子及油器等賀年食物的排檔,檔主將一袋袋的食物陳設出來,以散裝形式出售,市民可按個人喜好選擇後「即買即包」,惟食物標籤欠奉,部分店主想方便顧客或節省時間,更預先以透明膠袋將小量糖果包裝成「方便裝」,以每包十元出售,甚受市民歡迎。

食署巡查排檔稱無違例

據食物標籤法例,散裝食品或售賣後才包裝,不適用於食物標籤法,但預先包裝食品,則需符合食物標籤法,即需標示出食物成分及食用期限等資料。而有店主以「方便裝」形式出售賀年食物,食環署發言人稱曾派員到有關排檔巡查,惟未發現有人違反有關法例,該署將派員繼續到市面的零售點巡查及跟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