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委會促規管售一手樓

由施永青創立的中原地產獨家代理銷售的半山干德道豪宅THE ICON爆出貨不對辦醜聞後,消費者委員會共收到三宗投訴,指事件反映現時買家無足夠保障,促請政府訂立新法例統一規管所有一手住宅銷售,涵蓋重建物業一手樓,堵塞漏洞。消委會認為,不論物業屬新契或舊契、現樓或預售樓花,均應受規管,而在未立法前,發展商及地產代理應自律,保障買家獲得準確資訊。

而在THE ICON發展商榮豐國際有限公司提出補償方案後,消息人士說,已有四戶接受回購方案,他們考慮過後,認為可以趁市旺,早日收錢,重新投資在其他物業。榮豐又發表公布,指若所有受影響業主選擇回購方案,涉及款項三億二千萬元,當中約二億五千二百六十萬元為相關單位首次發售時所得的總額。榮豐表示,對香港物業市場、THE ICON的優越位置及卓越質素仍充滿信心,有意考慮選擇性地出售其中單位。

另一方面,消委會住宅物業消費者問題工作小組主席何沛謙昨說,現時政府的預售樓花同意方案,要求新契物業發展商開售前向準買家提供資料詳盡的售樓說明書,包括實用面積、樓宇平面圖等,但舊契物業,如重建項目於預售樓花時,則不受同意方案規管。

何沛謙表示,如發展商並非地產建設商會成員,則有可能在銷售物業時出現不良銷售手法,如向準買家提供錯誤資料,令準買家無足夠途徑判斷售樓訊息是否正確,可能被發展商的宣傳推廣資料誤導。

劃一須提供正式售樓書

消委會認為有迫切性立法規管一手樓銷售,保障買家,建議不論新契或舊契、現樓或樓花,均應劃一受規管,發展商須向準買家提供正式售樓書,當局亦應設立執行及監管機制,而一手樓定義應該清晰界定。

消委會亦建議於立法前,發展商出售非同意方案物業時,應自願遵守同意方案。消委會又建議律師可於非同意方案物業的買賣合約首頁加上警告字句,提醒買家。

運輸及房屋局回應指,去年已成立「立法規管一手住宅物業銷售督導委員會」,討論以立法形式規管一手樓宇銷售,委員會預計十月可向局長提交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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