鏡頭前開腔 正式撤律師

【本報訊】有法律界人士指,賭王何鴻燊能在精神良好的情況下宣讀聲明,律師一般會確認是其最後及真正意願;至於賭王昨在鏡頭前親口宣布不再委託律師,但有關律師卻在傍晚發表聲明,堅稱仍代表賭王旗下公司權益,則不排除有關律師再受委託。他指出,若律師認為委託人的意願「一時一樣」,可向法庭申請一份聲明,以確定委託人的真正意願,從而保障委託人權益。

律師可向法庭申請聲明保障

大律師陸偉雄指,若一名人士能坐下來,並在精神良好的情況下,有能力自行讀出聲明,雖只是「照紙讀」,但根據法律原則,除非該人士是在非自願情況讀出聲明,否則律師一般會確定是其最後及真正的意願。當然,該名人士一日健在,則仍有權改變其意願。

至於賭王的代表律師被「炒魷」後仍堅稱受委託,陸稱,客戶可透過口頭及書面委託律師,取消委託亦須由該名客戶以口頭或書面方式通知律師,故三太陳婉珍前晚宣讀聲明時指不再委託高國駿,也不能取消委託,直到賭王昨親口在鏡前頭表示取消委託,委託才真正被取消。

陸偉雄續謂,但若客戶昨晚再會見同一律師並再委託,該委託仍然生效;此外,若一名律師於首次被委託後,得知客戶的意願「一時一樣」,律師為了保障客戶權益,可向高院申請聲明,確定哪一項意願才是客戶的真正意願,但有關申請在本港極罕見,該類訴訟一般是在當事人身故後才進行。

精神科醫生李德誠指出,一般而言,一個人的精神狀況可透過測試來確定,例如問一些簡單問題,「今日是星期幾?」、「今日的日子?」、「現在幾點鐘?」,分配遺產時考慮甚麼因素?醫生在有需要時會重複再問,若兩個答案相差甚遠,則當事人的精神狀況可能有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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