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卅三歲無業漢疑在居住的上水清河邨襲擊及非禮少女,被控一項有意圖傷人及一項非禮罪,昨被押解至粉嶺裁判法院提堂,暫毋須答辯。控方指被告涉及區內其他同類案件,故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三再訊,以安排眾事主進行認人手續,期間須還押警方看管。
被告黃祖汗被控罪十三日在清河邨清澤樓梯間,意圖非法及惡意傷害X;他另被控於同日同地非禮X。同住在清河邨的被告,昨提堂時穿上杏色大褸及淺藍色牛仔褲,他在庭上木無表情,雙目無神,頭髮凌亂,面上長滿鬚根,看來十分疲倦。
控方指被告涉嫌在同區干犯其他同類案件,故申請將案件押後至下周三再訊,以待警方安排其他事主進行認人手續,期間須還押警方看管,辯方亦無申請保釋。
案件編號:FLCC 184/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