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為打擊酒後駕駛,兩年前獲授權在路障向司機進行隨機酒精呼氣測試,成效顯著,惟曾喝酒的司機獲悉警方設置路障,會改行其他行車路線逃避測試,警方有見及此提出兩大建議,包括可抽查行駛中車輛的司機,及要求干犯交通罪行的司機進行測試。不過,的士小巴業界憂慮警務人員會濫權抽查,「樣衰就截停你」,立法會將於下周五的交通事務委員會討論有關建議。
警方向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提交的文件,指自前年二月九日引入隨機酒精呼氣測試,至去年十月底,警方向逾十一萬三千名司機進行測試,當中七百一十五人因酒精含量超標或拒絕測試被捕;撇除隨機測試中被捕的司機,推行該測試後,酒後駕駛被捕人數減少一成三;而前年二月至十月及去年同期,涉酒後駕駛的交通意外較○八年同期減少逾六成。
不過,警方指現行隨機測試需在路障進行,但設置路障會受天氣及道路環境等因素限制,此外,取道快速公路會較其他道路較少遇到路障,因此經常喝酒的司機往往可預先計劃行車路線,以逃避警方抽查。
警方遂建議讓交通警員可要求行駛中的車輛司機,包括在快速公路上駕駛者進行隨機呼氣測試;亦可要求干犯交通罪行而被截停的司機進行測試,以進一步提高阻嚇力。現時警方已可要求上述兩類司機進行俗稱「吹波波」的檢查,前者需有合理懷疑。
的士小巴權益關注大聯盟主席黎銘洪認為,要先了解警方執法指引,但擔心有警員濫權,反對任何單獨執勤的警務人員可隨時叫停司機測試;立法會交通事務委員會主席鄭家富亦質疑,警方明知有司機喝酒後取道快速公路,何不在快速公路、或在上快速公路前的支路增設路障;另一立法會議員王國興則認為建議加強警方執法能力,值得支持。
另外,警方自前年二月進行隨機酒精呼氣測試後,得知本港司機酒後駕駛的比例,前年二月至去年十月期間,接受測試的駕駛者中,平均百分之二點七駕車時體內有若干分量的酒精,而酒精含量超標者平均為百分之零點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