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懲教員稱花柳全閃電襲倉友

【本報訊】綽號「花柳全」的五十一歲甲級重犯何毓桓,因藏軍火及企圖開槍等罪入獄,服刑期間涉嫌用削尖牙刷「插爆」倉友眼睛。控方昨於區院傳召目擊事件的懲教員作供,指被告在廿多個倉友及懲教人員的眾目睽睽下犯案,其行動之快,他在廿呎之外即時跑過去亦阻止不了。

事發時駐守大嶼山石壁監獄的一級懲教助理王廣安供稱,事發在二○○九年四月二十日的午飯時間,包括被告在內約二十餘個甲級犯人同在飯堂內用膳,事主麥少榮飯後橫躺在櫈上休息。

20呎外衝前未能阻止

突然,剛上完廁所的被告急步衝向麥,先將披在肩上的上衣擲向麥,之後再雙手向着麥的頭部狂插兩次。王表示當時雖看不到被告有否手執武器,但他從二十呎外衝前制止被告時,麥已經倒地,了無反應。

當時坐在附近的一名囚犯供稱,飯後休息時突聽到被告在背後大叫「×你老母」,他轉過頭便見被告手執兩支牙刷衝向麥,並向着麥的頭部插去,即使麥已倒地,但被告仍向麥「插多幾下」。之後,被告再轉身衝向另一事主宋國輝,先跳上櫈再跳上枱再跳落地,並向宋的頭臉襲擊。

案件編號:DCCC 32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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