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特赦證人兩度拒做刀手

江湖猛人「泰龍」前年在尖東疑遭仇家報復而喪命,其中四名男子被指參與伏擊而控謀殺案,控方昨傳召另一名涉及案中的特赦證人,他指自己兩度拒絕做刀手只肯做「睇水」,但行動後仍未收到一千元酬勞。另外,庭上亦透露「泰龍」的驗屍報告結果,指死者因頭部重創及身體多處受傷致死。

四名被告李蘊剛、勞展宏、李鎮江和楊文廷(廿三歲至五十歲)被控○九年八月四日與他人謀殺李泰龍(四十一歲);第五被告李遠和(卅六歲)則被控協助罪犯罪。

控方昨在庭上讀出「泰龍」的驗屍報告,指他在○九年八月四日早上四時許被送到伊利沙伯醫院搶救,最終在約早上六時宣告不治;當時他的頭、身和四肢多處受傷,其中雙手、右腳有近廿處刀傷,頭顱骨嚴重骨折。報告指「泰龍」死因是多處受傷,而他頭部受重創及刀傷引致身體大量失血,都可能導致他迅即不治。

而楊姓特赦證人則作供指,案發前半年加入黑社會,在「和×和」經營的大角咀賭檔任「睇水」。○九年八月三日晚上,他收到「阿波」(第三被告)的來電表示將要斬人,要楊做刀手,但從未斬過人的楊坦言「唔敢」遂拒絕。「阿波」要楊再考慮,仍然被拒。結果「阿波」表明會找他人代替,楊只需「睇水」,會獲千元報酬。

目標特徵高大頭髮梳後

楊按指示即時到通州街公園,然後與其他人乘車到附近的樂群街公園等候,之後他乘坐的私家車與另外兩部車,包括七人車及本田私家車,出發先往尖沙咀華懋廣場,而駕車的「剛哥」(首被告)表示目標是身形高大、頭髮向後梳的「泰龍」。之後,楊的車駛到香格里拉酒店外「睇水」,七人車則以時速近五十公里撞倒「泰龍」。

楊表示當時見到「阿貓」(次被告)坐在七人車司機位,「阿波」、「阿同」(蘇啟文)和「阿東」(吳奕彤)則落車斬「泰龍」,行兇後眾人即上車離開,而楊乘的車也駛離現場。

「阿波」翌日向楊等表示自己斬死「泰龍」,叮囑各人「小心泰龍啲人過嚟搞我哋」以及提防警方。楊又指即使見到「阿波」在一星期後於賭檔賭錢,但對方從未給予「睇水」的一千元報酬。

案件編號:HCCC 12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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