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警醉駕判刑 自費讀課程

【本報訊】中年男警休班時間在沙田青山公路醉駕,撞毀收費亭欄柵,事件幸無人受傷,他事後接受酒精測試時,酒精含量超標逾一倍半。男警昨在沙田法院承認一項醉駕罪,被法庭判罰款四千元、停牌一年及自費參加駕駛改進課程。

罰四千停牌一年

被告葉嘉輝(四十四歲)承認去年九月十日於沙田青沙公路收費廣場的收費亭,駕駛私家車,呼氣測試中酒精比例,一百毫升呼氣有五十八微克酒精,超過法定的廿二微克。判刑如上。

案情指被告當日凌晨三時半駕駛一輛私家車,沿青沙公路到收費亭,他駛至五號收費亭時,沒有為意該收費亭已經落閘,便駕車衝過去,結果撞毀欄柵,造成該車和欄柵均有損毀,但無人受傷。警員廿分鐘後到場,為被告作呼氣測試證實有七十九微克酒精,高出法定的廿二克,於是將他拘捕。被告同日凌晨五時許到沙田警署再作呼氣測試,證實有五十八微克酒精,被告在警誡下保持緘默。

案件編號:STCC262/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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