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院舍欠監管屢搞出人命

社會福利署監管不力,令安老院舍再添亡魂!一名入住政府買位院舍的長者被發現在院內割脈自殺,職員雖及時發現,卻因「唔識處理」,最終長者在被拆掉窗花的窗口墮樓身亡。家屬不滿院方未能就事件作合理交代,正擬向監管不力的社署追究責任。老人科專科醫生與學者皆批評社署制度僵化,即使已發生多宗意外仍未吸取教訓,令慘劇不斷發生。

患有長期病及抑鬱症的林伯生前入住元朗一政府買位私營護老院,其子已向院方交代病情並提醒小心照顧。去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中收到院舍來電,指林伯先割脈後墮樓。

家屬事後得悉,事發時首先發現林伯割脈的職員因沒有其他職員協助,加上未有手機在身,結果留下傷者前往報警,其間林伯逕自走到洗衣房,從被拆掉窗花的窗口墮地,經搶救後不治。家屬得知消息後震怒不已,「醫生話阿爸因為跌碎盆骨先救唔番,如果唔係個窗花拆咗就根本跳唔到落去」,並直指事件源於社署監管不力,矢言追究到底。

記者以親友身份陪同家屬到院舍了解時,自稱為護老院高層的職員直認過去從未處理過跳樓事件,但直認「因為死咗人所以依家識」,故將會向職員發出指引。

院方發言人回應本報查詢時承認,事發當日職員發現林伯割脈後離開現場報警,洗衣房窗花亦被拆除,事發當晚有兩名職員照顧全院七十九人,由於社署並無發出處理精神病院友病發及自殺指引,故除報警外不懂其他應對方法。發言人又稱,事後已發出內部指引,日後將不再接納精神病患者的入住申請,避免「影響員工情緒」。

學者促立例提升危機管理

社署發言人則指該院人手合乎高度照顧院舍要求,巡查時亦未見窗花損壞,但對事件責任誰屬及指引不足的指摘,發言人則未有回應。

老人科專科醫生佘達明指出,現行《安老院條例》及指引均未有監管精神病患長者需要的評估方法及配套措施,令未有足夠配套的安老院亦接受入住申請,終令慘劇發生。佘建議在長者申請入住院舍前應提供醫生作全面評估,以轉介最合適的服務。

「悲劇不斷咁發生,政府點解都無動於衷?」浸會大學社會工作系助理教授梁麗儀博士指,現時安老院雖分不同等級供申請者參考,但長者入住院舍後卻未有心理轉變評估,梁直指上述事件正反映安老院舍缺乏熟悉危機管理人員,建議當局立法規定安老院的人手編制須納入相關專業人士。

記者 嚴朗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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