彈指春秋:不要嚇跑善長仁翁

一頭披着羊皮的豺狼,一隻穿戴衣冠的禽獸,利用興辦孤兒院而在雲南淫辱稚女的港人社工李國華應有此報,法院判處監禁八年。此事固然值得色慾男兒好好反省,特別是惹上風化案官非還要含血噴人的政界賤男,同時亦值得特區政府深切思量,不要嚇跑善長仁翁。

偽君子猥褻孤雛何以跟官老爺扯上關係?是這樣的,這宗個案還牽涉到孤兒院籌得的善款去向不明,要是善長仁翁心存芥蒂,害怕捐出去的金錢並非用來保赤安良,而是變相資助色中餓鬼肆意摧花,日後恐怕不再為善最樂矣。如此一來,正當經營的慈善團體大受影響,水深火熱的難胞們得不到援手,嗚呼哀哉!

早前已經有立法會議員張國柱質疑,政府監管慈善團體太粗疏,讓存心不良者有機會魚目混珠,長遠而言勢必出現「劣幣驅逐良幣」的後果。

政府監管的漏洞包括,任何機構只要符合稅務局規定即可註冊為慈善團體,得享免稅待遇,手續簡易到匪夷所思。最令人費解的是,原來官老爺並無法例以及部門規管慈善團體所得捐款之用途,財來財往毋須交代,沒有必要透露協助對象是何方神聖。

就假設世光痞人我成立一個慈善團體吧,我理論上可以四方化緣之後,把所有善款「接濟自己」,反正毋須交代嘛,而且年關將至的我沒有餘錢單嫖獨賭花天酒地,徹頭徹尾是一個有需要接濟的死窮鬼。

總之,官方懶監管,孤雛必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