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種大麻案控方指兄攬罪

【本報訊】警方毒品調查科日前搗破元朗大麻種植場,檢約六百株大麻,並拘捕一對疑開設種植場的兄弟。兩人被落案起訴一項栽植大麻植物罪,昨日被解往屯門法院首度提堂。控方庭上透露涉案的兄長獨力承擔罪責,強調大部分大麻與其弟無關。兩人暫毋須答辯,還押懲署看管,下月再訊。

兩人為首被告蘇劍怡(三十六歲)及次被告蘇劍忠(四十一歲),被控於本月四日,在元朗水蕉新村一間石屋內栽植大麻。控方指兩人都無案底,並透露部分案情。控方指,案發時首被告把十二株大麻搬入一輛車的車尾,警方採取行動拘捕他。首被告帶警員到涉案村屋,找到次被告以及五百九十五株大麻。警誡下首被告聲稱該十二株大麻是自用,次被告承認種植該五百多株大麻。控方強調,是次種植場規模大、大麻數量多,種植場並安裝了太陽燈和空調,案情嚴重。

被告透過代表律師申請各以三萬元擔保,透露首被告從事養殖狗隻,月入約一萬元,無論在警誡或錄影會面,首被告都強調大麻是自用;同時次被告承認大麻是他所種,並謂:「唔關我細佬(首被告)事。」次被告原是小巴司機,但去年中受傷,現時仍在休養。

兩兄弟還押

裁判官指大麻種植場是有規模經營,數量龐大,考慮案情和性質,拒絕讓兩被告保釋,還押懲署。案件押後至下月十七日,待警方進一步調查和政府化驗報告。

案件編號:TMCC 67/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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