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射燈:買老鼠貨 最高判囚14年

近期多間參茸海味店被爆竊,竊匪得手後會將賊贓盡快散貨,以較平的價格向店主或市民兜售。不過,法律界人士提醒大家便宜莫貪,因為分分鐘會被控「接贓罪」,最高被判監十四年。

難以「唔識」作抗辯理由

「如果貨品平到一個唔合理價錢,而購買者又係識貨之人,貨物又係賊贓,一旦畀警方捉到,購買者可能會被控『接贓罪』,最高可被判監十四年!」法律界人士黃國桐提醒,市民購買來歷不明的貨品,雖然可以用「唔識」作為抗辯買賊贓的理由,但如購買的是燕窩、冬蟲草等,是人人皆知的貴價貨,購買者便很難再以「唔識」作為抗辯理由,一旦被證實買家以往常購買海味進食,就更難脫罪。

「唔係講笑!之前都有多宗案件,因為購買者一時貪心購入『老鼠貨』而被控『接贓罪』。」他透露,其中一宗案件的被告人以低價購入公價名錶;另一宗的被告人則透過網上以「超筍」價錢購入滑水用品,最後法官及執法人員都不接納被告人以「唔識」作為接贓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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