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暴力受害人 警傷口灑鹽

【本報訊】性暴力受害人身心受創,報警求助竟得不到恰當支援,對她們造成「二度傷害」。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與浸會大學研究發現,廿一名受害人中,九人不滿警方的處理手法,包括重複落口供、追問與案情無關的性經驗、落口供如「審犯」等,更有受害人懷疑警方洩露案件資料,在她們的傷口灑鹽,要求警方改善。

浸大在過去一年訪問廿一名十四至四十九歲的性暴力受害人,當中十七人被強姦,四人被非禮。她們均曾報案,但基於證據不足或放棄求助,最終只有三宗排期上庭。研究發現,在報警求助時,有九人對負責警員的態度感不滿,最令受害人痛心的是不獲警務人員信任,有警員曾向受害人稱:「呢啲嘢成日都有,告得入嘅機會好低!」、「你成日出去蒲,今次係咪自願?」

根據警方指引,性侵犯個案應由女警員為女受害人落口供,但有受害人落口供時,有男警在場或在落口供時不斷進出房間,令受害人感驚慌及難受;有受害人更指,警方因轉換調查隊而多次要求受害人落口供,不斷講述被害經過加深對受害人的傷害。

洩露資料 暴露身份

有兩名受害人更懷疑,有警員洩露案件資料,引起傳媒廣泛報道,「報咗警兩、三日就有傳媒報道,得警方知道案情」,另有兩名受害人因警方未獲她同意下,通知其家人及要求受害者暴露身份而感受屈。

關注婦女性暴力協會總幹事王秀容指出,警方處理性暴力案件有進步,但在態度及程序方面仍有改善空間,包括落口供程序、保密工作及認人過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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