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局高層冷河期寬鬆

梁展文事件喚起社會關注離休高官再就業引發的利益衝突問題,要求進一步延長首長級官員的就業禁制期及俗稱「冷河期」的就業管制期,但原來薪酬較許多首長級官員要高、掌握大量機密敏感財金資料的金融管理局高層,離休後竟然全無就業禁制期,「冷河期」亦遠較同級高官短。議員炮轟多名金管局高層離休後旋即轉投金融界工作,有明顯利益衝突,要求訂立禁制期及延長「冷河期」。惟財政司司長曾俊華堅稱現行制度行之有效,拒絕加強規管金管局這個「獨立王國」。

現時首長級第四級或以上公務員,離休後再就業須守一年禁制期及兩年「冷河期」,但金管局總裁卻僅得一年「冷河期」,全無就業禁制期,即只要獲得財政司司長批准,便可於離職後即時上任新工作。金管局各名副總裁及助理總裁,更只有半年「冷河期」,只要經總裁批准便能即時轉職。

匯賢智庫立法會議員葉劉淑儀昨於立法會批評,首長級第四級公務員年薪最高一百九十多萬元,金管局助理總裁單計固定薪酬年薪已逾三百萬元,副總裁及總裁則更高,沒理由全無就業禁制期及較短的「冷河期」。

曾俊華辯稱,金管局員工的聘任條件跟公務員不同,兩者不宜直接比較,又指金管局須從市場吸納具專業知識和經驗的人才,維持人才流動性,有關規定已較外國嚴謹等。

葉劉淑儀反駁,金管局作為政府構架一部分,負責執行多項法例,現任總裁陳德霖座駕亦為政府車輛「AM 78」,標誌其高官身份,當局應制訂較長的「冷河期」,避免再發生前金管局助理總裁葉約德在離開金管局後一個月即轉投身私人銀行。

任志剛不足一年掌三職

金融服務界議員詹培忠質疑,前金管局總裁任志剛離職後不足一年,便先後獲兩間銀行及另一企業聘為非執行董事。身兼行政會議成員的民建聯劉江華亦指出,近年市民對高級官員及公職人員期望提高,港府審批公務員離休後就業時也會考慮公眾觀感,當局應檢討金管局高層沒有禁制期的做法是否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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