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主角被指蒸餾水充聖水

【本報訊】被稱為「大師」的李錦士與同居女友梁穎蘭經營的「觀音聖陽宮」信眾逾百,李不但會代弟子與觀音「溝通」,亦會為他們在佛珠、蒸餾水、凋謝花朵及觀音像海報等物品唸經和「開光」,收費由數千至二萬元不等,辯方律師指李及梁因此而身家豐厚,兩人更坐擁逾廿個物業。梁承認與李持有多個物業,但強調弟子來佛堂是想「種福」,且全是眾弟子們自願的。

梁穎蘭在辯方律師盤問下承認,她與李八十年代已在屯門經營佛堂,面積約四千平方呎,有逾百名弟子,該佛堂後來搬到油麻地,內供奉觀音、佛及關帝等像,通常都是由李錦士負責與觀音「溝通」,李會說出詩句,她會把詩句記錄下來。李亦有為弟子寫藥方治病。

律師呈上五張被告母親於八九年在該佛堂祈福的文件,包括要求觀音批准她與家人的照片放在堂內,亦有要求藥方。其中安放照片收費要二萬元,藥方亦要一千三百元。藥方指明用「聖水」調製,但律師指「聖水」只是便利店買來的蒸餾水,卻售卅五元一瓶。

梁反駁指「聖水」並非蒸餾水,而是經李唸經的水。她又解釋,弟子都相信若在佛堂內放上照片,便會帶來好運及長壽,但須得觀音批准。

觀音像海報售二萬元

律師又指,佛堂內有售賣用膠袋裝着的凋謝花朵,因李曾為花唸經,每袋售價五十元;另有觀音像海報,售價二萬元。他們又會叫弟子買佛珠,開光費四千元。

梁聲稱不大記得價錢,又更正律師指佛堂並非出售海報,而是為畫像「開光」,並會按尺寸收費,有些只售八千元。她又強調她在佛堂內只負抄寫工作,她沒有過問李如何處理收款,並說:「男人唔想女人問佢咁多嘢!」她亦不知信眾到來是否算是「拜神」,因為有些人只是來「問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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