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地「捱唔住」 長者紛回流

【本報訊】不少早年回鄉養老的長者畢生積蓄耗盡,又不合資格向社會福利署申領生果金(高齡津貼)補貼生活費,被迫回流返港。有團體批評港府政策僵化,促撤銷申領生果金的離港限制,讓回鄉養老長者有尊嚴地生活。

82歲翁耗盡積蓄回港

行動不便,今年已達八十二歲高齡的伍政,在港無親無故,九七年帶着數萬元積蓄回中山故鄉養老,入住安老院,每月收費一千六百元。但近年內地物價上升,積蓄耗盡,伍老伯未能負擔院舍費用,只能靠澳門的姪兒接濟。伍伯不想再成為姪兒的負累,昨在工聯會副會長陳婉嫻陪同下返港。

伍伯慨嘆:「內地安老院有獨立房舍,環境好、空氣清新,如果拎到一千元生果金補貼院舍費用,就唔使走來走去等施捨。」伍伯準備申領綜援及入住政府「買位」的私營安老院。

陳婉嫻批評本港社福制度僵化,若申領生果金沒有離港限制,政府只需向長者支付每月一千元,就能令長者在內地安享晚年,不合理的制度迫使長者回港,臨老奔波。

她促請當局盡快實施福利可攜性,全面撤銷生果金的離港限制,令回鄉養老長者,老有所依。她估計,有四萬至五萬名類似伍伯的長者在內地養老。過去兩年,工會已協助三百名長者回港,今年首十個月有八十人,預料求助個案大量增加,部分求助長者年齡低至六十歲。

社會福利署署長聶德權指,長者若由內地返港居住,社署會因應個別人士的經濟情況,以及對住屋等服務的需求,跟進個案。按現行機制,申領生果金人士需與香港有聯繫,長者申領前一年離港不可多於五十六日,但施政報告已提出研究長者回鄉安老津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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