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又入屋爆竊囚56月

【本報訊】案底纍纍的中年跟車工人去年爆竊堅尼地城一住宅單位時,遇上男戶主折返回家,惟大懵戶主誤認竊匪是自己兒子而未有理會,他遂先發制人持刀指向戶主。雙方糾纏時,戶主成功奪刀反刺傷他右腳至流血,他負傷逃走留下血漬,警方循基因方向調查七個月後將他拘捕。被告昨於區域法院承認一項嚴重入屋犯法罪,被判囚五十六個月。

被告郭健全(四十二歲),有廿三項定罪紀錄,對上一次是在○六年因爆竊判囚兩年。他被控在去年九月十日下午一時在堅尼地城太白臺某單位內嚴重入屋犯法,劫去五十七歲男事主的兩部遊戲機,共值三千元。

法官判刑指,被告當時遇到事主時,本有機會逃走,但為求爆竊得手竟持刀指向事主,故需判囚以懲。

案件編號:DCCC 642/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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