襲警罪成 電台監製囚14日

【本報訊】社運人士楊匡今年六月到中聯辦門外示威,抗議揭露內地豆腐渣工程的譚作人被囚,期間涉嫌扯去一名女警的肩章及抓傷她手臂,昨被裁定襲警罪成。裁判官判刑時指,楊的行為對女警及警隊存在侮辱及惡意,法庭必須保障執行職務的警員,但考慮楊正為「好事」作出爭取,僅在無法控制情緒下犯案,遂判其入獄十四日。

四十三歲被告楊匡,為網上電台節目監製,他昨被裁定襲警罪成,但阻差辦公罪則脫罪,控罪指他於今年六月九日早上於中聯辦門外,襲擊女警屈思韻。

裁判官昨指,示威權實為珍貴,理應以正確合理的方法行使,惟被告未有阻止一同示威的雷玉蓮企圖扔豆腐入中聯辦,更遷怒上前制止的女警,其行為對女警及警隊是侮辱及存在惡意,案情嚴重必須判監,而良好警隊為香港基石,故要保障正在執勤的警員,而被告爭取美好社會作為終身事業,應先要守法。

案件編號:ESCC 239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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