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9刀情殺狠漢囚終身

新移民在垃圾中找到同居女友偷情時用過的避孕套,向她大興問罪之師,其後用菜刀狂斬她二百零九刀致死。案件在高院經連日審訊後,四男三女陪審團退庭商議不足四小時,一致裁定被告謀殺罪名成立。女法官判刑時嚴斥被告兇殘冷血,又指女死者屍體的血腥相片,是她做法官多年以來見過最慘不忍睹的,最後依例判被告終身監禁。

曾在內地服兵役的四十歲被告梁耀強,聞悉謀殺罪成後只是將頭往後昂了一昂,其後一直保持冷靜。控罪指他在去年九月十二日,於長沙灣青山道和興大廈五樓某單位謀殺卅五歲女死者楊秀瑜。早前曾出庭作供的被告女兒及死者前夫,昨未見到庭旁聽。

相片恐嚇怕陪審團免呈堂

法官判刑時指,被告謀殺了一名正值盛年的女子,但其實他有許多機會避免殺人。被告的犯案手法兇殘冷血,事後更任由死者躺在地上等死,而她看過死者屍體的相片,亦指是她做法官以來所見最慘不忍睹的。事實上,由於有部分的死者屍體相片過於血腥,控方為免令陪審團受困擾,未有把有關相片呈堂。

呈堂相片中,包括一張死者生前生活照,相中死者站在一個望遠鏡旁邊,被告則在相中寫了三段字,包括:「8.15的相會」(兩人在○七年八月十五日起同居)、「無論何時我都愛你,一生中最愛的人」及「您在觀星能否看透我的心」。法官在判刑後,下令把案中被告財物包括二千元港幣、一千元人民幣、一隻金戒指、以及被告的一部手機及一張提款卡等,交給被告與前妻所生的十五歲親生女兒。

案情指,死者去年四月與被告一同來港在案發單位同居,惟死者與另一已婚男子陳北勝於去年九月十一日在上址兩度性交,被告同日在梯間垃圾桶檢得一個死者偷情時用過的避孕套,拿往與死者對質,期間二人激烈爭執,被告在翌晨遂以菜刀狂斬死者逾二百刀至毀容,更斬甩她五隻牙,並將她棄屍單位內離開。被告之後約見女兒並交給她一些財物便返回內地,而陳北勝因致電死者不果,遂報警而揭發兇案,被告後來在家人勸導下返港自首。

案件編號:HCCC 9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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