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約冷靜期 促擴大範圍

【本報訊】不良營商手法破壞香港購物天堂美譽。一項調查發現,兩成受訪者曾遇過不良營商手法而蒙受金錢損失﹔六成四人贊成政府立法設立合約冷靜期;但七成七受訪者並不知道政府正就立法打擊不良營商手法諮詢公眾。有立法會議員批評,政府的諮詢文件就設立合約冷靜期,涵蓋的行業不足,建議擴大範圍,並加大宣傳力度,徹底保障消費者。

有政黨以電話訪問六百八十名十八歲以上市民,七成四受訪者認為在港消費沒有足夠保障,較去年同類調查上升一成九。兩成受訪市民遇上不良營商手法而損失金錢,當中四分一人損失達二千元以上。八成受訪者贊成消費者委員會有權代表消費者,與不良商業機構打官司。

77%市民不知正諮詢

立法會議員李慧琼批評政府今年七月發表的立法打擊不良營商手法諮詢文件中,只建議針對旅遊會籍及上門推銷交易強制訂立冷靜期,涵蓋行業明顯不足,建議擴大至美容、纖體、健身及瑜伽等預繳式服務合約行業。她續指,七成七受訪者不知道政府正立法諮詢,反映宣傳不足。

不願透露姓名的C小姐曾領教過某纖體公司的不良銷售手法,損失金錢達五位數字。她稱,曾求助消委會,但未能為她追討損失,甚至接獲對方的恐嚇訊息,害怕得報警求助,因證據不足,最終不了了之。

她最後靠自己極力爭取,直至簽下保密協議承諾不對外宣揚事件,才獲對方退回損失的金錢,促請政府盡快立法保障消費者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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