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濫用白車累救護內訌

天水圍一宗企圖盜竊案的兩名疑匪被帶返警署後,因傷需送院,警方通知消防處派一輛救護車到場後,突然又要求多一輛將兩人分開送院,被質疑有濫用救護車之嫌。警方臨時改變主意,引起消防處的救護車安排出問題,累救護車主管與消防處控制中心職員隔空怨氣答問,險釀罵戰。

爆竊案發生在昨晨一時許,兩雙程證男子潛入屏廈路一回收場企圖盜竊,負責人透過閉路電視揭發,警員趕至將兩名姓黃(四十五歲)及姓萬(三十四歲)男子拘捕,兩人雙腳扭傷,但在現場拒絕送院,被帶返天水圍警署扣查。鑑於他們的傷勢,警方認為有需要將他們送院治理,於是在凌晨三時許召救護車。

據悉,警方當時只召一輛救護車到場,該救護車準備將兩疑犯送院時,警員突然要求將兩人分開送院,救護車主管曾向警方解釋「一架車可以做晒」,並指要兩輛救護車有濫用之嫌。

對話火藥味濃

不過,現場警員稱,「人手同案情問題」要將兩疑犯分開送院。救護車主管遂向消防處控制中心報告,控制中心一名女職員質疑「咁做乜事要兩架呢?」她要致電天水圍警署查問,警方又稱可以一輛救護車載兩疑犯,控制中心女職員遂向救護車主管轉達,但救護車主管表示:「我應咗佢一架搞掂,依家佢變卦嘞,我已經離開咗場嘞!」雙方對話的火藥味濃烈。

惟救護車已接載一名疑犯前往醫院,控制中心女職員無奈通知另一輛救護車到警署接載另一名疑犯。據消息透露,該名救護車主管事後向直屬上司投訴警方濫用救護車。

消防處發言人稱,初時接獲警方要求派出一輛救護車,其後警方要求增派一輛,救護車主管向上峰要求支援。警方發言人則表示,警方在可行情況下會盡量把案件的共犯分隔,以免他們「夾口供」,因此需召兩車分別把兩人送院。警方有既定程序指示人員安排犯人送院,但案件主管可因應實際情況召喚救護車。

救護車主管與控制中心對話節錄

救護車主管:麻煩你派多架救護車嚟天水圍警署吖,依家警察要求係兩架救護車,我解釋咗畀佢聽,一架車可以做晒,加上佢咁樣係濫用,我亦都解釋咗畀佢聽。

控制中心:咁做乜事要兩架呢?

救護車主管:因為人手分配嘅問題喎!

控制中心:我打畀佢同佢……

救護車主管:師姐唔使打啦,佢話人手同案情嘅問題呀,要控制場面。

控制中心:393天水圍警署嗰度話你一架可以搞掂喎!

救護車主管:我頭先,我應承咗佢一架搞掂,依家佢變卦嘞,我已經離咗場嘞!

控制中心:吓!我剛剛畀電話佢喎,佢話同你傾好咗,可以上多個喎!

救護車主管:我依家離場,未有人同我話可以上多個,依家我哋現場已經有警察跟車嘞,亦都冇聽到佢依家有人要求,我已經離開警署。

控制中心:救護車主管,送院後電話聯絡指揮室。

救護車主管:收到啦!我都會聯絡㗎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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