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入三招監管醫保運作

【本報訊】現時市場上的醫療保險產品繁多,但不時有市民就承保範圍和條款、加保費等出現爭拗。港府因而推出受規管的自願醫保計劃,針對現有醫保的流弊,又建議引入三層監管機制,包括設立法定機構,監督計劃實施和運作。

消費者委員會今年首八個月接獲四十四宗有關醫保的投訴,去年同期有五十六宗。投訴涉及銷售手法有問題、無理加保費、索償條款不清晰,甚至有供無賠等。有投保人○八年購買住院保險,保險公司表明受保期間保費不變,包括不會隨當事人年齡增長而加保費。惟投保人今年卻收到通知指,基於成本上升,保險公司要調高保費,並稱投保人若不肯接受,可選擇退保。政府自願醫保則按照不同病症訂定套餐式收費,讓收費更清楚,保費亦按年齡分級,令收費具透明度。

索償仲裁 處理投訴

另外,現時醫保多要求「住院過夜」的手術才受保,其實日間手術愈趨普遍,留醫過夜已不合時宜,但投保人往往被迫過夜,浪費病床,亦增加開支。政府的自願醫保計劃列明,除住院治療外,只要與病症有關的非住院手術(日間手術)、專科門診覆診及癌症治療,亦在受保範圍。

為確保自願醫保有效運作,諮詢文件建議實行三層規管,現有的保險業監理處繼續監管保險公司是否財政穩健;加強衞生署監管私家醫院服務質素的角色。此外,成立新的法定機構,專責監督醫保計劃實施和運作,包括為醫保產品註冊、編製私營醫療服務的基準和統計數據,以及管理消費者對醫保計劃的索償仲裁和處理投訴,承保機構、私家醫生及私院均要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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