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區政府擬動用四百多億港元申辦亞運會。這筆花費是否值得,屬見仁見智,但政府應該用甚麼理由去說服普遍不支持申辦亞運的香港市民轉軚支持,這才是重點。
有很多國家,特別是發展中國家,喜歡競逐申辦這一類大型的國際運動項目。表面上,它屬於一些純粹的運動節目,但其實在申辦的背後,蘊涵了多種的誘因,驅使國家做出這樣的一個決定。總的來說,申辦大型運動會有兩個最主要原因。
國家獲得申辦運動會的資格後,為促成運動會的順利完成,需要策劃大型基建工程盡快上馬,包括最基本的運動場地、選手村,以至其他配套工程,例如道路運輸系統、休憩設施、綠化工程等。一些國家,他們的發展情況本身不及西方發達國家,城市發展落後,也因為要處理國內民生問題,無暇亦無資源理會基建工程。但因為運動會的契機,經濟效益可以彌補基建的龐大花費,國家也藉此機會推動基建、帶動就業、刺激經濟,這是第一。
國家的運動硬體,包括運動設施的級數和運動員的能力水平、國際視野等,在舉辦運動會之前都未臻上流。而國家透過運動會,一方面提升運動設施的水平,另一方面增強運動員的閱歷,增加比賽經驗,這是第二。
我們必須要給自己一個申辦亞運會的最好理由。如果是提升基建水平的話,香港基建本身已經是世界最先進的,有必要再藉運動會的契機更上一層樓嗎?如果是提升香港運動界的整體水平,之前的東亞運動會也已經履行了這個任務,用得着再舉辦另一個運動會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