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祿回到深圳,我有何感想?中國人的思維非常豈有此理。譬如說,有個人名叫張三,「他在監獄中住了三年,現在才釋放出來」。許多人一聽,就會有聯想:「張三從前犯過罪,他是個囚犯(港人稱釋囚)。」「囚犯」就比「他在監獄中住了三年」更可怕,令人想到「他以前犯過罪,將來還會繼續犯罪的」。結果是,每逢張三申請職業,不得不說明自己釋囚的身份,對方當然另眼相看,或立即拒絕申請,或控制使用,故張三絕無升官發財機會。
我三十多年前初入貴境,朋友也勸我千萬不要說自己在四川坐過監,「鬼都會怕你」。不過,我做人一向「明人不說暗話」,寫文章就公開聲稱自己是「成都市大監囚犯」,後來更將監獄生涯寫成回憶錄。其時香港文學青年就流行一句話:「要當作家,坐牢去吧!」我正好有優越條件。
經常有文學青少年要我介紹寫監獄生活的小說。我說:「寫得最好的是托爾斯泰的《復活》,不可不讀!」我還推薦多本:中國羅廣斌、楊益言的《紅岩》、英國女作家伏尼契的《牛虻》、蘇聯索贊尼辛的《古拉格群島》、瞿秋白《多餘的話》、方志敏《可愛的中國》等等。
特赦囚犯是一種智慧,這方面毛澤東最為精通。最不懂這智慧的就是今之特區政府,偶爾裝模作樣特赦一、兩個囚犯,都是「自己友」。「六四」問題,二十多年過去了,遭通緝和流放海外的民運分子,青春已耗盡,不會有太大政治能量了!一律特赦,一律讓他們回鄉與家人團聚,何樂而不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