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台灣音樂家李家豪早前在港表演後乘搭天星小輪期間打盹,匆忙下船期間,把借來演奏的名貴古董小提琴遺留在船上,期間一男售貨員拾獲,見琴上有污迹,誤以為是平價貨,將它帶回家打算轉贈給學音樂的姪兒使用。音樂家事後報警,警方根據渡輪碼頭的閉路電視紀錄將被告拘捕,他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盜竊罪,獲輕判罰款二千元。
被告劉鎮民(四十七歲)承認八月十日在一班由尖沙咀往灣仔的天星小輪上,偷去一個小提琴盒內有一部小提琴和兩支琴弓,涉案樂器是奇美博物館的財物,價值廿六萬歐元(約二百六十萬港元)。裁判官判刑指不會因琴是名貴古董而重判,接納被告不知道琴的價值,亦沒有打算將琴變賣,故會當一般拾遺不報般處罰,官並叮囑被告以後不要再犯。
辯方求情指單身的被告月入九千元,與患病母親同住。被告因一時貪念,不清楚小提琴的背景和價值,打算借花敬佛送給姪兒始犯案,而被告因事件曝光後承受很大壓力。
案件編號:KCCC 4116/20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