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三十二歲小學男教師,涉嫌與十二歲小六女學生搞師生戀,更與她拍下「嘴對嘴」貼紙相。男教師涉嫌非禮被捕,但他辯稱只是女生暗戀他,並在對方相迫之下才與她接吻。案件昨在沙田法院提堂,男教師否認五項非禮罪,獲准保釋至十月廿七日到粉嶺法院再訊,以安排視像系統審訊。
被告潘子昕被控今年五月間五度非禮女童X。其中兩項發生在粉嶺五旬節于良發小學的班房內,一項發生在元朗一間貼紙相店,另兩項分別發生在沙田及元朗的一個停車場內。
X已讀中學,事發時被告在同一學校教電腦科,被告雖沒有直接教導X,兩人是在一次學校參加機械人比賽時認識。控方指控案發期間被告與X已發展師生戀數月,他被指在五項控罪發生時與X接吻,更在其中一次觸摸X胸部。據知被告曾駕車接載X遊玩,部分控罪發生在停車場內。
案件編號:STCC 5127/2010